广汽集团(601238) - 广汽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刘东灵先生不再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会议同意聘任陈剑先生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陈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具备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A 股代码:601238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H 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