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603070) - 万控智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6] - 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6] - 购买原材料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报告[7] - 出售产品等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报告[7]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8] 股份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1%、5%应告知董事会[10]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分达成初步交易方案等三个阶段[1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进展[13] - 各部门经分管领导审核,子公司经主管领导审核[1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4]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并组织披露或提请审批后披露[14] 责任人与保密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7]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内部报告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收集报告[17] - 联络人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事务部备案[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