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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章程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SH:601515)2025-07-25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注册登记,201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11]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842,917,069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42,917,069股,均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0,245.00万股,占总股本60.49%[18] -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950.00万股,占总股本9.90%[18] - 汕头市华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000.00万股,占总股本8.00%[18]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联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3,865.00万股,占总股本7.73%[18] - 泰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355.00万股,占总股本4.71%[18] 股份转让与交易规定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8][9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收到提议后2日内召集,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105] 财报编制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5][116] 公司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发出,成功发送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送出,到达指定邮箱时间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8] 公司变更登记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解散、设立新公司等,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