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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际油气(600759) -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洲际油气洲际油气(SH:600759)2025-07-25 19:16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7]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4] 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8] 重大经营风险报告标准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9]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属于重大事项[21] -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重大事项[2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于重大事项[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项[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违规增减持公司股票情形属于重大事项[23]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议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属于重大事项[23] 报告制度与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通告董事会秘书并报送书面文件[25] - 发生重大事项瞒报等情况导致未及时上报或上报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