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顿(3013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规范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依 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保障与董事会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平等对待全体股 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 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必要时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