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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6018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自行召集股东会条件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28]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不少于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 - 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不少于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除规定外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通知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反馈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2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召集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书面要求后10日内反馈[29]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4] 报告相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5] 表决相关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分开选举[40]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及推举人士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3] - 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0] - 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5] 其他 - 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投票权[38]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规致损应担责[3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内容[55]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5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5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5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1]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62]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5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59]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2]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