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 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