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5月12日通过,2022年12月8日和2025年7月25日两次修订[1] 金融业务规则 - 与国信财务公司业务遵循自愿原则,不与未经批准机构开展业务[1] - 进行存贷款业务前建立资金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2] - 存贷款业务签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3] - 签协议约定年度业务规模并披露预计情况[3] 风险应对措施 - 国信财务公司出现风险,继续业务需重签协议并经股东会审议[4] - 制订风险处置预案,财务管理部动态评估监督资金风险[4] 核查与披露 -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每年专项核查金融服务协议并与年报同步披露[4] - 定期报告持续披露关联交易金融业务,每半年出具风险评估报告[5] -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专项说明并与年报同步披露[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