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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公司章程(2025年7月25日修订)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SH:603693)2025-07-25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18亿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147588亿元,股份共891475880股,每股面值1元[7][13] - 公司发起人4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15%,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4][1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等任职及离职后有股份转让限制[21]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股东可要求执行[21][22] 股东权利与会议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起诉[27][28]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种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1][7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5]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7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4][106] - 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107][10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9]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27][128] - 公司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由内外法律顾问双重法律审核[133]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