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或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 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 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 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所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