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6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特殊情况不限[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19] - 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3] 提案与决议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可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2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可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6] - 秘书可视需要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27][28] 保密与生效 - 会议参加人员在决议披露前对文件和内容保密[3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