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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英集芯英集芯(SH:688209)2025-07-27 17: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注册,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923.840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数为37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923.8405万股[18] 股东信息 - 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7.6550%[15] -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7.6134%[15]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持股比例9.587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7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6]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