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688209)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8]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不超3个月[9]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相关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4] 其他规定 - 申请股份解除限售,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