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1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423269元[6] - 公司设立时,袁峰认购660万股,占比66%;沈明亮认购15万股,占比1.5%;宁波恒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25万股,占比32.5%[13][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6242326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1元[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16]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7]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即5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1人,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8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7] - 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8]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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