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管理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 多种超比例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日常管理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19] 展期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审批[21] 办法说明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