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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300201) -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伦哲海伦哲(SZ:300201)2025-07-28 18: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获批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9,043,607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9,043,607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持股情况 - 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起认购1988万股,持股比例39.76%,增资后持股1988万股,持股比例33.13%[17] - MEI TUNG (CHINA)LIMITED发起认购1910万股,持股比例38.20%,增资后持股1910万股,持股比例31.83%[17] - 南京晨曦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认购279.5万股,持股比例5.59%[17] - 江苏倍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认购269.5万股,持股比例5.39%[17] - 深圳市众易实业有限公司发起认购553万股,持股比例11.06%[1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自行诉讼[32]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7][49]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81]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交易[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应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06]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07] 其他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