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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宝色股份宝色股份(SZ:300402)2025-07-28 19:2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6][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2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23] - 征集股东投票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等[28] - 累积投票制下所有候选人获选票数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28]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31]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2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0] 股东会主持与实施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3] 违规处理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3] - 深交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6] - 中国证监会责令召集等不符合要求的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36] - 中国证监会可责令违规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规则解释与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38]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