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西菱动力(3007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西菱动力西菱动力(SZ:300733)2025-07-28 20:20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独董或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5]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不交叉使用[1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重新计算[13]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选票累积投票最高限额应注明,超限额或赞成票候选人最低得票额不足1倍股份数选票无效[1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16] 选举流程 - 若得票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若获超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选举[17] 其他 - 股东会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秘书需解释说明[18] - 本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