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3007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3]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有不得担任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7][8][1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8]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23] 报告披露 - 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分别在对应时段结束后一月、二月、四月内公告[23] 重大事件界定与披露 - 合同或担保达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占净资产0.5%以上等为重大事件[26] - 重大事件发生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23]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董事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