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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00384) - 有关本集团电力及新能源分部的关连交易
2025-06-20 22:0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6月20日,中国双碳、辉煌联智及美亚同意认购目标公司新发行注册资本,占完成后23%股权,总代价2.16亿元[2][5] - 增资使公司于目标公司股权由100%摊薄至77%,构成视作出售事项[4] - 中国双碳、辉煌联智及美亚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各自认缴出资额20%,三年内按余下80%现金汇入目标公司收款账户[7] - 增资前中燃燃气对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权益6.701367亿元,占比100%;增资后为6.701367亿元,占比77%[10] - 中国双碳、辉煌联智及美亚增资代价分别为6573.91304万元、5634.78261万元、9391.30435万元[10] - 增资所得款项用于目标公司电力及新能源分部业务发展[12] 业绩总结 - 目标公司2024年除税前溢利16,546千元,除税后溢利12,585千元;2025年除税前溢利20,982千元,除税后溢利16,280千元[15] - 2025年3月31日,目标公司未经审核净资产为594,893,667元[15] 估值相关 - 估值师评估完成后目标公司23%股权截至2025年6月19日市值为2.16亿元[23] - 估值师确定市场法为厘定完成后目标公司23%股权市值最适当估值方法,具体采用EV╱正常化EBITDA方法[24][25] - 筛选可资比较公司有多项标准,对其EV╱正常化EBITDA倍数采用规模溢价调整[28][29][30][31] - 筛选的可资比较公司平均EV╱常态化EBITDA倍数为13.06[34] - 估值师对目标公司采用20.0%折让,采用23.5%控制溢价[34] - 目标公司23%股权截至2025年3月31日市值为2.16亿元[35] 其他 - 订立增资协议及交易构成公司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须申报及公告,豁免独立股东批准[4][20][21] - 完成增资须待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必要规定[9] - 董事认为增资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13] - 董事会审阅估值报告关键假设等,认为估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