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00384) - 非登记股东通知信函和回条


公司通讯发布 - 公司通讯文件已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3][8] - 扩大无纸化制度及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4][9] - 日后公司通讯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在公司网站和披露易网站提供,代替印刷本[4][9] 非登记股东通讯收取 - 非登记股东若想收取公司通讯,应向中介公司提供电子邮箱地址[5][10] - 若未收到有效邮箱地址,股东需主动查看网站[6][10] - 想收取印刷版,可填回条交股份过户处或发邮件说明[7][10] 其他说明 - 回条未划“✓”、无签名或填写不正确作废,公司不处理额外指示[13] - 非登记股东提供个人资料用于电子发布通讯,可按《私隐条例》书面申请查阅及修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