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控股(00418)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股份代號: 00418)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經董事會修訂及採納) 1. 成員 2. 秘書 3. 會議次數及程序 會議次數 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08.07.2025) 1 1.1 提名委員會的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委任。 1.2 提名委員會大部分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1.3 提名委員會的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 事擔任。 1.4 提名委員會成員中將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 2.1 提名委員會之秘書須由公司秘書出任。 2.2 提名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具備適當資格及經驗之任何其他人士擔任提名 委員會之秘書。 3.1 提名委員會每年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提名委員會亦可在有需要時召開 更多會議。 法定人數 2 3.3 提名委員會成員可親自出席提名委員會會議,透過電話或視像會議或透 過其他電子溝通方式或由成員協定的其他方式參與會議。 3.4 董事會主席(如彼並非提名委員會成員),如果願意,可出席提名委員會 會議。應提名委員會之邀請,其他董事、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外聘顧問 及其他人士可獲邀全程出席或部分時間出席任何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