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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01186)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6-20 22:47

委员会成员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三至五名非执行董事[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 - 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成员[2] - 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会议安排 - 委员会至少每年与外部独立审计机构举行两次会议[5] - 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 - 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8] 报告与审议 - 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3] - 委员会审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3] - 委员会审查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4] - 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并发表意见[5] - 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5] 其他职责 - 委员会负责督导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等[6] - 委员会监督评价内外审计机构工作成效,提出相关建议[6] - 委员会对董高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可提出责任追究等建议[6] - 委员会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初审关联交易[8] - 委员会对公司可持续及ESG事项开展研究等并提建议[8] - 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签字文件保存期限为永久[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