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02777) - 有关(1)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及13.51B(2)条之更新资料...
(2) 有關過往年報之補充資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77) 有關(1)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及13.51B(2)條之更新資料 及(2)過往之年報的公告 (1)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條及第 13.51B(2)條之更新資料 茲提述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海外 監管公告(「該公告」)。誠如該公告所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 監管局(「廣東證監局」)發出的《關於對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李思廉、張力、胡 杰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92號)(「警示函」),此乃因本公司未及時披露 多筆有息債務、商票逾期以及本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重大事項。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本 公司、李思廉博士(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及其他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 施。 本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