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02777)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77)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1. 组成 1.1 本委员会(「委员会」)是按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会议通过成立的。 2. 成员 2.1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其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委任组成,委员 会人数最少三名,其中至少一名须为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3.10(2)条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 管理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负责审计本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 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本公司审 核委员会的成员: (i) 该名人士终止成为该公司合伙人的日期;或 (ii) 该名人士不再享有该公司财务利益的日期。 2.2 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及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2.3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的秘书。 2.4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通过决议,方可委任额外或罢免委员会成员。 3. 会议程序 会议法定人数为达到委员会成员人数过半数或以上。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过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每年最少开会兩次,或视乎需要召开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