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宽频(01310) - 风险委员会职权范围
HKBN Ltd. 香 港 寬 頻 有 限 公 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公司」) 風險委員會職權範圍 定義 1. 在本職權範圍書(「職權範圍書」)內: 「章程」指本公司章程( 經不時修訂 ); 「審核委員會」指本公司審核委員會; 「董事」指董事會的成員; 「企業風險管理」指企業風險管理;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薪酬委員會」指本公司薪酬委員會; 「風險委員會」指按董事會決議根據本職權範圍書設立的風險委員會; 「董事會」指本公司的董事會; 「本公司」指香港寬頻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指本公司的公司秘書; 「股東」指本公司不時的股東;及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1 –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經不時修訂 ); 「管理層」指本集團內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任何人; 「提名委員會」指本公司提名委員會; 目的 2. 風險委員會協助董事會:(a)評估本集團的風險取向、狀況及承受能力,並就 此 提 出 建 議 ; 及 (b) 監 督 有 關 本 集 團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 政 策 及 系 統 的 事 宜 ( 審核委員會職責範圍內的財務政策、系統及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