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26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XIAMEN JIHONG CO., LTD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 第四條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成 員 由 三 名 董 事 組 成,其 中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即 獨 立 董 事)應 佔 多 數。 第五條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委 員 由 董 事 長、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獨 立 董 事 或 者 全 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 1 – 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一名,由獨立董事委員擔任; 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任委員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七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 以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 根據上述第四至第六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 進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董 事(非 獨 立 董 事)及 高 級 管 理 人 員(以 下 簡 稱「經理人員」)的 考 核 和 薪 酬 管 理 制 度,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結 構,根 據《中 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