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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发展(00737)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2025-06-24 17:45

提名委员会设置 - 经修订职权范围于2025年7月1日生效[2] - 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可委任其他合适人士[4] - 获授权可向公司或外界寻求资料和资源,费用公司负担[5]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8]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物色、挑选提名董事人选并提供意见[8]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按需要可增加[8]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提名委员会汇报 - 须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成果并提出建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