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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02333) - 会计政策变更
2025-03-28 22:5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財政部於2024年12月6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8號》,解釋規 定,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 — 收入》在對因不屬於單項履約義務的 保證類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 則第13號 — 或有事項》有關規定,按確定的預計負債金額,借記「主營 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並相應在 利潤表中的「營業成本」和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一年內到 期的非流動負債」、「預計負債」等項目列示。企業在首次執行該解釋內 容時,如原計提保證類質量保證時計入「銷售費用」等的,應將上述保證 類質量保證會計處理涉及的會計科目和報表列報項目的變更作為會計政 策變更進行追溯調整。 (二)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 — 基本準 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 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