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锰业(01091) - 延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1 茲提述南方錳業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 年 3 月 11 日之公告,內容 有關廣西大錳銷售框架協議及廣西大錳採購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義。 誠如該公告所述,本公司預計將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將載有(其中包括)(i) 有 關廣西大錳銷售框架協議及廣西大錳採購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建議 年度上限)的詳情;(ii) 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的函件;(i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 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函件;及(iv)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通函(「通函」)寄發予 股東。 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載入通函的資料,故預期寄發通函日期將延遲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南方錳業投資有限公司 主席 張逸 South Manganese Inves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