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思集团(025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基本信息 - 提名委员会于2024年2月21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成立[8]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成员[9]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主席应成员要求召开[11] - 会议通知提前至少2天发出,议程及文件提前1天送达[11]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成员可多种方式出席[11] - 每名成员一票,决议案由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11] 委员会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在职责范围内调查活动、索取资料[14] - 可获取外部独立专业意见,邀请外界人士出席会议[14]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董事人选等[14] - 评估董事均衡性,编制职位描述及能力要求[15] - 每年检讨非执行董事实质投入时间[15] - 制定董事继任计划、评估独董独立性等并向董事会推荐[15] - 考虑年届70岁董事能否继续任职并推荐[15] - 就审核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资格向董事会推荐[15] 其他要求 - 公开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公司官网[17] - 考虑多项因素实现董事会多样性可计量目标[18] - 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推荐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候选人[18] - 完整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