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司登(03998) - 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及运作模式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董事会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专长[5] - 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5] - 现聘用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终止合伙或无财务利益两年内不得任成员[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主席可自行决定召开额外会议[5] - 两名成员构成会议法定人数[5] - 成员与外聘核数师每年至少会面两次[10] 职责权限 - 获授权调查集团活动,可寻求外界顾问意见并邀外界人士参会[9] - 负责外聘核数师委任、薪酬等事宜,费用经管理商讨、委员会审议和董事会批准[9][10] - 除税务服务外,一般禁止外聘核数师履行非审核服务,必要时需委员会批准[11] 汇报事宜 - 须向董事会汇报重要问题,意见不同时在年报阐释[9][11]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会后下一个董事会会议主席汇报审议结果及建议[12]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呈交一份载有年内工作及审议结果的报告[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12] - 主席应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股东问题,缺席时代表或其他成员出席[13] - 本职权范围修订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14] - 作为主要代表监察公司与外聘核数师关系并汇报监察事宜[14] - 考虑董事会提出的其他议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