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扬集团(0816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NOIZ GROUP LIMITED 聲 揚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63)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舉行的會議上批 准成立一個董事會轄下委員會,命名為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2. 主席 出席會議的成員需選出一名主席主持會議;其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 行董事擔任。 3. 秘書 委員會的秘書將由公司秘書出任。若公司秘書缺席,其委派代表或由委員會 在會議上委任的人士,將可出席委員會會議及記錄會議紀錄。 – 1 – 本職權範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審視和重新評估其職權範圍 及其有效性,並於作出任何修訂時須獲得董事會批准。 1. 成員 1.1 委員會成員(「成員」)須由本公司董事會委任。 1.2 委員會於任何時間,最少成員人數為三名,其中大多數的成員須為獨立 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 4. 委員會會議的程序 4.1 法定人數 4.6 會議紀錄 委員會會議的開會法定人數為任何兩名成員。 委員會應每年召開至少一次定期會議。委員會亦可在有需要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