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玮医疗(066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单数,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及罢免[6]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审阅一次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10] - 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 搜寻董事人选并提名[10] - 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提建议[10] - 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10] - 提董事任命等计划意见[10]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知及材料会前三天送达[17] - 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7] - 会议由主席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席有额外表决权[21] - 可多种方式召开,必要时邀请人员列席,聘中介机构[21][22] - 会议结论书面报董事会审议[23] 细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外上市外资股在港交所上市日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