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资产 - 2024年3月31日公司持有智朗控股47.59%股权,公平价值约2.46194亿港元,投资成本约2505.9万港元[5] - 2024年5月17日收回智朗控股1.85%股份,目前持有49.44%股权[5] - 2023年10月5日集团完成出售3794股智朗控股普通股,集团于智朗控股的股权由66.67%减至47.59%[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集团持有的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非上市股本证券账面价值为2.40994亿港元[7] - 2024年3月31日,集团持有智朗控股47.59%股权,公平价值2.46194亿港元,占综合资产总值67.4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出售智朗控股200股股份,代价520万港元,该出售未完成[9] 业绩情况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出售金融科技业务录得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5日期间分部亏损(除税前)约2150.5万港元,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3134.6万港元[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回报为零[10] 股份奖励 - 2024年1月19日公司向9名承授人有条件授出7286.1918万股奖励股份,其中874.343万股授予执行董事张女士[12] - 截至2024年6月27日,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已授出7286.1918万股奖励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其中6120.4012万股已归属,1165.7906万股未归属[12] - 年初及年末未授出奖励股份分别为0股和72,861,923股,占已发行股份的0%和5.0%[17] - 年内根据计划授出奖励可发行股份72,861,918股,除以年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1,457,405,638股为5.0%[18] - 根据计划可供发行股份总数为145,723,841股,占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18] - 2024年3月20日向9人授出奖励股份共72,861,918股,其中张春萍获8,743,430股[1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7名承授人达成绩效目标,归属条件由两年改为绩效挂钩[22] - 2024年3月20日起采纳有效期10年的股份奖励计划[20] 借贷业务 - 借贷业务主要为30 - 60天短期贷款,偶有一年期,贷款利率5% - 8%[23] - 2024年3月31日,集团共有四笔未偿还贷款,未偿还应收贷款总额(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前)为1432.7万港元,三名企业借款人到期应收贷款的信贷亏损拨备为383.6万港元[29] - 2024年3月31日,公司借贷业务的最大及三大借款人分别占公司应收贷款总额约55%及100%[29] - 四笔未偿还贷款未以抵押品或担保作抵押,两笔254.2万港元贷款期限45天、一笔794.9万港元贷款期限60天、一笔383.6万港元贷款期限一年,均按年利率8%计息[29] - 基于初始贷款开始日期,45天内应收贷款254.2万港元、46 - 180天794.9万港元、181 - 365天383.6万港元,总计1432.7万港元[31] - 基于到期日,未逾期应收贷款1432.7万港元,逾期为0,总计1432.7万港元[31] 未来展望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绩效目标为收益不少于1亿港元及除税后溢利不少于1000万港元[35] - 2024年1月1日起,黄金及珠宝业务绩效目标为收益不少于2000万港元[35] - 2024年1月1日起,SaaS营运管理系统及物联网设备营运系统导入,且不少于50%使用者评等达“A”级[35] - 2024年1月1日起,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绩效目标为除税后溢利不少于300万港元[35] 其他 - 公司设有2021年9月10日采纳、有效期10年的现有购股计划,2024年2月26日未授出购股期权[20]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21] - 朗华国际财务董事按个别基准考虑贷款申请,参考信贷评估结果及贷款目的、申请人信贷记录、投资及资产等因素[25] - 朗华国际财务制定贷款回收及贷款组合监察政策,现有借款人均按时还款,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无需额外债务回收程序[26] - 朗华国际财务管理层编制年度报告告知逾期贷款数据,董事会评估应收贷款减值迹象并测试,集团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行估值、核数师交叉审核减值拨备[27] - 集团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的三阶段模型,应收贷款预期信贷亏损根据信贷质量变动和估计预期经济损失厘定,有十二个月和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两个计量基准[28] - 授出奖励后,72,861,923股相关新股份可供配发给股份奖励计划[36] - 公司实施四项补救措施避免年报及股份奖励计划公告资料遗漏[40]
朗华国际集团(08026) - 有关(I)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及(II)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