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臣控股(01955) - 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该等车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ong Kong Johnson Holdings Co., Ltd. 1955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該等車輛 收購該等車輛 買方(即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1)於2025年4月15日訂立車輛購買協議A,據 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車輛A,總代價為3,550,000港元;及(2)於2025年6月 18日(交易時段後)訂立車輛購買協議B,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車輛B, 總代價為29,700,000港元。收購事項的總代價為33,250,000港元。收購的車輛A及車輛 B均為本集團擬用於提供清潔服務的專用清潔車輛及運輸車輛。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 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根據收購車輛A的代價計算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單獨而言,車輛 購買協議A項下的交易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