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记(00637) - 重选退任董事、建议一般授权以发行及购回股份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對本文件之任何內容或應採取之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 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所有名下之利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應立即將本文件送交買方或經手買 賣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轉交買方。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利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兩時正通 過電子會議系統以虛擬會議方式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召開大會之通 告載於本通函。 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務請按隨附於本通函之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指示 將其填妥,並將其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 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惟無論如何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指定舉行時間最 少48小時前送回。為免生疑問,庫存股份持有人將股東大會上就彼等持有的任何庫存 股份放棄投票。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董事會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