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职权[8] - 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1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日发出会议通知[2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29]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0]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4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2] 审计委员会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3]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3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6] 审计委员会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利害关系性质与程度[38]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一般应自行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38]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的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38]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入法定人数审议议案[38] 审计委员会委员权利义务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43] - 委员可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43] - 委员对公司相关信息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3]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力源科技(68856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