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14] - 除特定须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4][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5] - 虽不符合规定条件,但公司认为风险较小且经全体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为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6] 担保限制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登记备案 - 公司订立的融资或担保合同需在签署之日起7日内分别报送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备案[18] 审批程序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主债务合同变更涉及担保责任变更也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9] 信息披露 -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内容含决议、担保总额等[27] 部门职责 - 公司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21] - 财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21] - 董事会办公室协同调查、审查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21][22]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违约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3]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24]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4]
力源科技(6885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