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源科技(68856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力源科技力源科技(SH:688565)2025-07-29 18:0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与选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1] - 六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再由股东会决定[2] - 选聘一般程序有六个步骤[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6]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多种情形[16]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16]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6] 信息安全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选聘时审查事务所能力[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