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
(股份代號 : 1065)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實施細則 (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前審核、專業審核,確保董事會對經理 層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特 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二條 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成員為三名以上,應當為不在公司擔任高級管 理人員的董事,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應當過半數。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 表可以成為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三條 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具備會計專業背景的獨立非執 行董事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四條 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 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根據上述第二 條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1 第五條 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下設審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