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1065)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以下為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所刊發之《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唐福生 中國,天津 2025年5月27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3名執行董事唐福生先生、聶艷紅女士及付興海先 生;3名非執行董事王永威先生、安品東先生及劉韜先生;及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 薛濤先生、王尚敢先生及劉飛女士組成。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编号:NO.1.2) 1 2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 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