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宝(00226) - 建议股本削减之生效日期
建議股本削減之生效日期 茲提述力寶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9日之公佈、本公司日期為 2025年5月23日之通函(「該通函」)及2025年6月23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 表決結果,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股本削減。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 用詞彙具有該通函所界定之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布,有關建議股本削減之相關文件已於2025年7月29日向註冊處處長 提交並正式登記。因此,建議股本削減之所有條件均已達成,並根據公司條例 第215條,建議股本削減已於2025年7月29日生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PPO LIMITED 力寶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6) 香港,2025 年 7 月 29 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包括執行董事李棕博士(主席)、李聯煒 先生(副主席)、李國輝先生(行政總裁)及李江先生,非執行董事李澤培先生及陳念良 先生,以及獨立非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