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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兆点胶(8737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卓兆点胶卓兆点胶(BJ:873726)2025-07-29 18:3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需经审计,记载十项内容[12][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披露,记载七项内容[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月、九月结束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不得早于上年年报[12]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或扣除无关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且三者孰低为负,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15]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4] 其他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17][24] - 年度股东会前20日或临时股东会前15日发通知,结束后2个交易日披露决议公告[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协调组织[34]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4] 责任与义务 - 董事和高管保证报告按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审核监督定期报告[35][36]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不同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 保密与保存 - 信息保存十年,知情人员保密,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第一责任人[39][43] - 与特定对象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否则立即披露[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