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6] - 特定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重大诉讼等需披露[11][19]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重大事件及时首次披露[13] - 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预计年度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9] 保密相关 - 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者范围,董事会签保密协议[32]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2] 定义相关 - 明确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控股子公司等定义[40][41][42] 办法生效及解释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