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021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每年审核董事会架构、人数和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7] - 研究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建议[7] - 广泛搜寻合格董事、高管人选并进行遴选审核[7]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披露审核结果[7] - 对董事、高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提出更换意见[9] 会议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应五天内召集会议[15]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8] - 必要时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18] 其他 - 履职应获足够资源,费用由公司承担[20]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提案须遵循相关规定[21]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2] - 提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3]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