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富善集团控股(08512) - 委任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黃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初步固定期限為期三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 效,其後繼續生效,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3個月之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為止。彼任期僅直至其獲委任後本公司第一次股東週年大會,且符合資格於該大 會上重選連任,並須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輪值退任及重選連任。經考慮本 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之建議,黃女士將有權收取本公司每年1,050,000 港元的董事酬金、執行董事宿舍、醫療福利及花紅,乃經參考彼的資歷、經驗、 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責任,以及本公司的表現及現行市況後釐定。黃女士的薪酬將 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不時檢討。 黃女士為本公司執行董事黃偉捷先生及黃聞捷先生的胞妹。黃女士亦獲委任為泛 明實業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 1 Hyfusin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凱富善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