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履职,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未满的;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履行职责的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