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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7月)
光智科技光智科技(SZ:300489)2025-07-29 19:02

突发事件定义 -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 应急处理原则 -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3]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6] 预警信息传递 - 各部门等负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并告知董事会秘书[11] 不同事件处置方式 - 治理类突发事件处置需约见大股东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14] - 经营类突发事件处置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4] - 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处置需深入调查了解环境及影响程度[15] - 信息类突发事件处置需联系媒体负责人沟通真实情况[15] 应急措施 - 应急领导小组可决定聘请独立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7]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14] 事件后续处理 -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应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总结评估[16]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6]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6] 上报要求 -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电话和书面上报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17] 保障措施 -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应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9] - 公司要保证通信畅通、人员服从安排、做好物资和培训保障[19] 责任制度 -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1] 奖惩措施 - 对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1] - 对失职、渎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移送司法[21]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