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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蓝丰生化蓝丰生化(SZ:002513)2025-07-29 19:0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 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 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 ...